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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广东省卫生厅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,副厅级,是全省疾病预防控制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、卫生监测检验的技术指导中心。她组建于2000年12月28日,前身为成立于1952年的广东省卫生防疫站。2008年6月,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,批准实行参照《公务员法》管理。

  主要负责全省疾病预防与控制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、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、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、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、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。具体职责如下:

  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,组织实施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规划、计划和方案。

  (二)开展传染病监测与预测预警,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使用管理与效果评价,参与重大预防接种事故调查处置等工作。

  (三)组织实施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、技术指导、卫生学评价和干预,组织、指导开展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技术调查、危险性评价等工作。

  (四)组织开展病原微生物、毒物、污染物检测、检验及相关鉴定工作,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测检验、分析评价、技术鉴定等工作。

  (五)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(含实验室)质量控制、业务指导和相关培训工作,组织实施各市、县(区)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考核工作,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。

  (六)建设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信息平台,负责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。

  (七)负责开展和指导全省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健康教育、健康促进和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。

  (八)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应用性科学研究和指导,推广先进技术和手段,参与拟订国家公共卫生相关标准。

  (九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。